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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的基层组织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以下简称《团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中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团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建立团的基层组织。团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团员人数,经上级团的委员会批准,分别设立团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在一般情况下,团员在10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基层委员会下面可分设若干总支部或团支部;团员在30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总支部下面可分设若干团支部;团员在3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在一个支部内可以分成若干团小组。

(一)基层团组织设置

团的基层组织设置应从实际出发,可以不完全与党组织和行政建制对应。基层团组织的设置一般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 需建团单位党组织向上一级团委提出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人数;要求设立团委、总支部或支部的理由;委员会人数、组成及候选人基本情况;要求设团委或总支部的要说明计划下设支部数。

2. 上级团委考察审批。上级团委接报告后,要及时了解上报情况是否属实,团的委员会人数是否符合相关规定,领导班子人选是否具备条件,并作出批复。批复内容包括:组织设置形式;团委、总支或支部的委员组成、人数及候选人人选。

3.新建团单位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接上级团委同意批复后,新建团单位要尽快筹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按照民主选举程序选举产生团委、总支或支部委员会。

4.新产生的委员会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团委和同级党组织批准。报告内容包括:选举工作情况;选举产生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

5.上级团委审批。主要审查选举工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并作出批复,批准选举结果和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

(二)基层团组织变更组织形式

基层团组织如果团员人数有变化需变更组织形式,如由团支部改建为团总支,总支改建为团委等,一般应经过以下几个环节:

1.需变更组织形式的团组织向上级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单位团员和团组织分布情况;改建的理由;改建后,委员会的组成及下属团组织的设置方案。

2.上级团委审批。上级团委接到请示后,应审查请示单位上报的情况是否属实,理由是否充分,条件是否成熟,并讨论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然后下达批复。批复内容包括:同意变更后的组织设置形式;改建后委员会的人数及组成。

(三)基层团组织换届

团的基层组织要严格按照《团章》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规定做好团的换届改选工作。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中学(含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基层委员会由团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

团的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一人;团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五至七人组成,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不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七至九人组成;设常务委员会的团的基层委员会一般由十五至二十一人组成,常务委员五至七人。

团的基层委员会设书记一人、副书记一至二人。

    1.换届前的准备工作:

1)向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团组织请示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①召开团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的初步时间、地点;②会议的主要任务和议程;③代表的名额、构成比例及产生办法;④下一届委员会的组成及产生办法。

2产生团代表大会的代表。团的基层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为一百人左右,最多不超过二百人,由下一级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出。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团员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提交团员大会或团代表大会选举,代表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代表的产生程序和资格上届团的委员会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审查。

3)产生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具体参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第三章。

4)做好大会有关材料的准备工作。包括起草好工作报告、决议、选举办法,提出各类名单等。

2.召开团员代表大会或团员大会:

    1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介绍代表大会的筹备情况;布置推选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布置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布置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等。

    2各代表团召开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推选代表团团长和副团长;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③酝酿讨论大会议程(草案)等。

3召开各代表团召集人第二次会议。主要内容是:代表团召集人汇报各代表团推选正副团长的情况;代表团召集人汇报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建议名单以及大会议程(草案)的情况。

4召开预备会议(第一阶段)。主要内容是:①大会筹备工作报告;通过大会主席团和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③通过代表大会议程。

5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主要内容是:①通过大会日程通过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③通过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通过大会秘书处工作机构⑤听取和审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报告。

    6召开预备会议(第二阶段)。主要内容是:①宣布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和大会执行主席分组名单;②通过代表资格审查报告;③宣布大会日程安排和有关事项。

7)召开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式)。主要内容是:宣布大会开幕;致开幕词;③少先队员献词;④来宾代表讲话;⑤同级党委和上级团委负责同志讲话;⑥作工作报告。

8)各代表团召开第二次会议。主要内容是:各代表团审议工作报告。

9召开主席团第二次会议。主要内容是:①听取各代表团审议工作报告的情况汇报,研究修改意见;审议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③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④提出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⑤布置推选监票人。

10)各代表团召开第三次会议。主要内容是:①讨论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提出修改意见;③酝酿讨论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④推选大会选举监票人。

11召开主席团第三次会议。主要内容是:①听取各代表团关于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的情况汇报并审议通过;②听取各代表团关于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建议名单的情况汇报;③审议通过大会选举办法(草案);④确定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⑤审议通过大会选举监票人建议名单。

12)召开代表大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①通过大会选举办法;②宣布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候选人名单;③通过监票人名单;④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

    13)召开主席团第四次会议。主要内容是:①听取计票结果报告,确定当选人名单;②确定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主持人 

(14) 召开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闭幕式)。主要内容是:①通过工作报告的决议;致闭幕词;③领导讲话。

(15) 召开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主要内容是:①讨论通过全委会选举办法;②讨论通过全委会选举办法;③讨论通过全委会选举办法;④讨论通过全委会选举办法;⑤通过全委会有关决议;⑥新当选的团委书记讲话。

    注:召开团员大会的程序相对简单,内容议程是:①听取工作报告;②通过大会选举办法;③通过新一届团的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④推举监票人和选举工作人员;⑤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⑥听取领导讲话等。

3.会后的主要工作:

1)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大会选举结果。

2)做好大会材料和文件整理、立卷、归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