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团委,各园区、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学校团组织,各市级机关团组织,各直属企业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现将2016年启东市青年文明号评选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公示、申报和认定
(一)公示
l.公示目的:为确保青年文明号评选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增强严肃性和透明度,使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必须在命名之前进行申报公示。
2.公示范围:参加过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预申报争创并经过培训、符合条件的创建集体(附件1)。
3.公示步骤:5月10日—5月30日,各创建集体在本单位醒目的地方,张贴申报公示,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不少于7天);6月初将通过启东共青团网站对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统一进行命名前公示。
4.相关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和监督本地区、本单位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申报公示。
(2)各有关单位在申报公示期间要认真做好投诉(举报)的受理工作。被投诉(举报)行为经核查违反《启东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将取消被投诉集体2015年度申报资格。
(二)申报
1.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集体须对照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和标准认真填写《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3),并附2000字以内创建总结材料一份(材料要体现创建特色)。
2.为便于做好全面的考核评选,各申报单位须将执行申报公示制度的情况(含图片)作为评审命名的必备材料上报。
3.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期间各青年集体争创工作的指导、检查、督促,严格把关,真正把业绩优异、示范性强的优秀青年集体推荐出来。要指导、督促各争创集体对照《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和年初创建规划,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三)认定
2015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的认定工作将与公示、申报同时进行。团市委将采取抽查、普查相结合,以明查或暗访等形式对申报市级青年文明号的青年集体进行综合评审、考核和验收。
凡符合要求并参加统一公示,社会公开监督合格的创建集体,团市委将进行命名表彰。
二、2014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
1.所有已命名的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获得南通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不参加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2.所有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附件4)按要求统一填写《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附件5),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
3.团市委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复核意见,对已不符合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条件的集体,坚决取消其称号。
三、2016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的申报
2016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继续实行预申报制度。各争创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须提出争创申请,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填写《2016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并报团市委备案。申报表见附件6、附件7。
(一)申报条件
1.争创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参与创建;规模较小的单位(总人数不超过50人)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2.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一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3. 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集体要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狠抓、常抓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建设及日常工作台帐建设,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各相关集体要努力延伸工作手臂,在立足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拓展服务空间,更好地为社会、为青年服务。
3.2016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接受社会各界优秀青年集体的预申报。
4.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请各集体于5月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城乡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dtsw@163.com。
联系人:韩超;联系电话:83356191。地址:行政中心主楼0431办公室。
附件:1.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名单
2.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
3.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4.2014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名单
5.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6.2016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7.2016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共青团启东市委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