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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及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启东市委
 
               团启委〔20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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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及
      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团委,各园区、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学校团组织,各市级机关团组织,各直属企业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委决定在全开展2013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及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
1.所有已命名的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获得南通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不参加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2.所有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按要求统一填写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附件2),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
3.团市委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复核意见,对已不符合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条件的集体,坚决取消其称号。
、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的申报
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继续实行申报制度。各争创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须提出争创申请,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填写《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并报团市委备案。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
(一)申报条件
1.争创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参与创建;规模较小的单位(总人数不超过50人)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2.35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一人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
3.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无重大责任事故,工作人员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6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有关要求
1.各相关集体要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狠抓、常抓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建设及日常工作台帐建设,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相关集体要努力延伸工作手臂,在立足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拓展服务空间,更好地为社会、为青年服务。
3.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接受社会各界优秀青年集体的预申报。
4.所有材料均一式两份,请各集体63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团市委城乡工作部同时将电子版发至qdtsw@163.com
联系人:韩超;联系电话:83356191。地址:行政中心主楼0431办公室。
附件:1.2013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名单
      2.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3.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4.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共青团启东市
                                 201568
 

 

附件1.2013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名单.doc
文件类型: .doc 7b30c222a44bd651bb250160ce6e3820.doc (17.00 KB)

 

附件2.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doc
文件类型: .doc 226ddfbfb33e12a2911280603c33ee9e.doc (17.50 KB)

 

附件3.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doc
文件类型: .doc f31986a991a9ad9af78a293e991a109d.doc (16.00 KB)

 

附件4.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doc
文件类型: .doc 4c72494b3711ea5c3e3825b0e1b73da7.doc (26.5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