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启东市委
团启委〔2015〕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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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及
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团委,各园区、街道团工委,各直属学校团组织,各市级机关团组织,各直属企业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我市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进一步推动我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2013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复核认定及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认定
1.所有已命名的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必须参加本次复核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已获得南通级以上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青年集体,不参加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的复核确认。
2.所有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按要求统一填写《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附件2),附1000字左右的创建工作总结材料。
3.团市委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深入每一个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进行实地考察,结合日常考核情况,提出复核意见,对已不符合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条件的集体,坚决取消其称号。
二、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争创单位的申报
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继续实行预申报制度。各争创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单位须提出争创申请,制定争创规划,明确争创措施,填写《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并报团市委备案。申报表见附件3、附件4。
(一)申报条件
1.争创单位人数一般应该在10人以上200人以下,一般以一线青年集体为主体参与创建;规模较小的单位(总人数不超过50人)也可以整体参与创建;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有关要求
1.各相关集体要不断完善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各项基础工作,狠抓、常抓青年文明号申报、推荐、考核、命名、奖励的档案资料建设及日常工作台帐建设,实现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2.各相关集体要努力延伸工作手臂,在立足本职工作职责的同时注重拓展服务空间,更好地为社会、为青年服务。
3.2015年度启东市级青年文明号接受社会各界优秀青年集体的预申报。
联系人:韩超;联系电话:83356191。地址:行政中心主楼0431办公室。
附件:1.2013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名单
2.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复核登记表
3.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申报表
4.2015年度启东市青年文明号争创集体成员基本情况表
共青团启东市委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