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下午,由我院妇联、女检协、政治处、未检科、公诉科的几名女干警组成“爱心妈妈”代表,在张兰菊副检察长的带领下,前往我市近海镇看望了两名困难儿童,给他们带去了六一儿童节的衣服、牛奶等礼物,并支助了每人500元的爱心基金。